保险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端前,工程承包人应取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富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资料和待装置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取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要为租赁或提供应劳务分包人运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要为从事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不测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富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作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能够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商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肯定的工时计算;
(3)、 商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含管理费),按肯定的工程量计算。
2、劳务报酬,能够采用固定价钱或变动价钱。采用固定价钱,则除合同商定或法律政策变化招致劳务价钱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在合同中能够商定,下列状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能够调整。
(1)、以本合同商定价钱为基准,市场人工价钱的变化幅度超越一定百分比时,按变化前后价钱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招致劳务价钱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钱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商定的其他情形。
工程及工程量确实认
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采用按肯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缘由形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劳务报酬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好的结算材料,双方依照本合同商定的计价方式,停止劳务报酬的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材料14天内停止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正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材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作争议时,按合同商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