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合同标的不同。按照建立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规范》规则,专业分包包括:地基与根底设备、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备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等60种方式的专业承包。建立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规范》对劳务作业分包的品种作了规则,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造、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作业等13种。
从上述详细的项目罗列,能够看出专业分包合同标的是建立工程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局部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标的是劳务作业,技术含量低,与工程成果无关。
二是施工内容不同。工程分包中第三人以本人的设备、资料、劳动力、技术等独立完成工程,劳务分包第三人提供的仅是劳动力,分包人提供技术和管理,两者分离才干完成建立工程。
三是义务承当不同。工程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与分包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义务,劳务第三人对工程承当合格义务,普通以监理工程师验收为准。
四是程序要件不同。承包人分包工程要依照商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劳务法律关系限于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无须经发包人或总包人的同意。
五是结算性质不同。工程分包对象是工程,第三人向分包人结算的是工程款,由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组成。劳务分包对象是劳务作业,第三人向分包人结算的是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以及相应的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