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树立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则,专业分包包括:地基与基础设备、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备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等60种方式的专业承包。树立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作了规则,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造、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作业等13种。
从上述细致的项目罗列,可以看出专业分包合同标的是树立工程中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标的是劳务作业,技术含量低,与工程成果无关。
劳务分包并非必然无效。就承建单位与建筑单位在建筑合同中没有劳务分包的商定或劳务分包没有得到树立单位认可时,能否属于违法分包问题,应当区别对待:假设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资质且在资质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分包,不属于违法分包;假设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或固然有资质但不在资质容许条件范围内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与之对应,本案所涉肃清基础淤泥的劳务,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需经过简单的膂力劳动就能完成,根本不存在要具备相应资质的问题,因而公司不能拿无效说事儿。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行为。“包工包料”与否是认定劳务分包的关键。当然劳务分包中也不是说不能包料,在理论的劳务分包中,应当允许有“包工包辅料”存在。而将某项工程打包中止“劳务分包”,可以认定为借劳务分包之名,行违法分包之实。另外,当确需劳务分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时,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署材料拜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更为妥当,否则就会呈现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的情形,然后者实为违法的,是无效合同。
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则了以下13种企业资质:木工作业资质、砌筑作业资质、抹灰作业资质、石制造业资质、油漆作业资质、钢筋作业资质、混凝土作业资质、脚手架作业资质、模板作业资质、焊接作业资质、水暖电安装作业资质、钣金作业资质、架线作业资质。